通知公告

关于落实教育部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9-03作者:出处: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: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

 

 

齐鲁工大纪字〔20145

 

关于落实教育部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

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的通知

 

各单位、部门:

近日,教育部印发了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(教监〔20144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的通知,省教育厅就《规定》的实施,提出了明确要求。现就贯彻落实《规定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广泛宣传教育,确保取得实效

各单位、部门要从即日起至920日前,广泛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。通过公示栏、校园网、短信平台、家长信、会议等途径,将《规定》告知每一名教职工,每一名学生,每一名家长,确保教职工、学生、家长三个层面100%全覆盖、全知晓。

二、全面自查,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  

各单位、部门要就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。督促已收受礼品礼金的教师自行清退,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承诺书,各单位、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。

各单位、部门请于922日前,将承诺书、责任书、告知情况统计表、自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学校纪委监察处办公室(办公楼338室)。
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

各单位、部门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,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、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。学校纪委将针对《规定》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,对违规违纪行为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。举报电话:89631029,举报邮箱jwjc@qlu.edu.cn

四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

各单位、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责任制。各单位、部门党政负责人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采取切实措施,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。

 

附件:1.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

2.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》责任书

3.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》承诺书

4.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告知情况统计表

5.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》自查情况统计表

 

 

 

中共齐鲁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9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 

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

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

 

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。

二、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。

三、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。

四、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。

五、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。

六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
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,带头执行规定,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。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,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。对违规违纪的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。情节严重的,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,并撤销其教师资格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 附件2

 

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

   

 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,大力推进廉洁校园建设,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,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,依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特签订本责任书。

一、提高责任意识。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要坚持把此项工作与师德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廉政建设等工作,一起部署、层层落实,坚决刹住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不正之风。

二、加强宣传教育。广泛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。要通过公示栏、校园网、短信平台、家长信、会议等方式,将《规定》告知全体教职工、学生和家长,确保教职工、学生、家长三个层面100%全覆盖、全知晓。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,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、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。

三、严查违规行为。对违法相关规定的教师,一经查实,绝不姑息,按照《规定》认真调查,严肃处理。

四、加大督查力度。认真做好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,确保教师自查自纠100%全覆盖。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,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监督。
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签订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
 

  

 

学校党委(公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单位部门(公章):

党政主要负责人(签字):

 

 

 

   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3

 

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

   

 

按照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的要求,本人郑重向组织承诺:

一、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;

二、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;

三、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;

四、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;

五、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;

六、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
如本人违反以上有关规定,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。

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
 

承诺人(签字):

      

附件4

 

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

告 知 情 况 统 计 表

 

填表单位(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填表日期:       

教职工总数

 

告知教职工人数

 

告知教职工方式

 

学生总数

 

告知学生人数

 

告知学生方式

 

告知学生家长人数

 

告知学生家长方式

 
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 

对告知情况签字确认

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:

附件5

 

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》

自 查 情 况 统 计 表

 

填表单位(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填表日期:       

序号

     

发现问题

1

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

人次

2

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情况

 

 

3

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

 

 

4

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

 

 

5

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

 

 

6

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

 

 
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 

对自查情况签字确认

对本单位部门自查的意见:

 

 

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: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

 

 

齐鲁工业大学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91日印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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