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学院考勤管理补充规定

发布时间:2015-05-08作者:出处: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: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

 

为规范学院日常工作、提高工作效率、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、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严肃考勤纪律,在严格执行《齐鲁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》基础上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:

1.全院教职工要严格执行《齐鲁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》。各系、各部门严格记录考勤,经办公室汇总后按时上报人事处备案。

2.全院性活动及会议严格签到制度,由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,学院办公室考勤人员记录到会考勤情况,会后统一上报办公室核实汇总。另外教师除上课外,其他工作日(无特殊情况法定节假日除外)应按照学院的安排参加活动及会议。

3.各系、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和例会也要严格签到制度,考勤由各系、各部门自主进行,考核结果作为各系和各部门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,每年年终考核前将考勤结果报学院办公室进行汇总。

4.学院教职工大会,确需请假的,必须填写《齐鲁工业大学职工请假呈批单》,提前报党委书记审批(或通过OA系统请假),其中请病假的,需提供病假证明。学院教职工大会,按时出勤者每次奖励20元;无故不到的视为缺勤,每次扣发奖金80元;迟到或者早退的每次扣20元;因公、因病请假的不扣发;因私请假次数在应到次数25%以内的,每次扣20元,超过25%的部分,按缺勤处理。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的评优考核、职称评定、年终奖励等的参考依据之一。全年累计缺勤20%以上的,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,扣发相应的公共奖励酬金。

本补充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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