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开展 2015 年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6-30作者:出处: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: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

 

各相关学院:

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培养高素质复合型

人才,实现高等学校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,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开展 2015 年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工作。

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访学时间

校际交流访学起止时间为:2015 9 -2016 7 月(2015-2016 学年第一、二学期)。

二、选拔条件和原则

1、政治素质良好,品德优良,身心健康,在校期间无行政处分记录。

2、2013 级在读本科生。

3、按照学生在双方学校修读专业相同的原则。

4、学生在报名时,应注意交换学校专业的接收限额。

5、无不及格课程,两学年学习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积点(不含通选课和开放实验)排名靠前者优先。

 

三、学籍管理

(一)参加校际交流访学的学生,不办理学籍迁移手续,学籍仍由本校教务部门负责管理,接收学校进行协助。

(二)交流访学期间,一般不允许提前终止学习。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学习的,学生须向双方学校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返回本校继续原专业课程学习。

(三)交流访学期满,学生应及时返回派出学校,继续原专业课程学习。

四、学分认定

(一)派出学校承认学生在交流访学期间所取得的学分,认可接收学校出具的成绩单、学习表现等证明材料。

     (二)学生交流访学期间应修学分和学时总量,原则上和派出学校同专业同年级应修学分和学时总量相当。

五、日常管理

交流访学期间,由接收学校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学生纳入接收学校的日常管理。学生按照接收学校的收费标准向接收学校足额缴纳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,接收学校为学生的安全、学习、生活等提供与本校学生相同的条件。

 

 六、报名与资格审核阶段

有交换意向的学生自愿申请,于76日前填写《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省内校际交流访学申请表》(附件2),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。

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本院申请交换学生的资格审查,将学生填报的第一、二志愿分别汇总,于720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和校际交流访学报名汇总表(附件2)送教务处,教务处汇总后转至接收院校。

729日公布交换学生名单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626

 

附件:1、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省内校际交流访学申请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齐鲁工业大学省内校际交流访学报名汇总表

3、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 2015 年本科生校际交流 访学名额

 

 

 

 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开展 2015 年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工作的通知教字1415-2 号.doc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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