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、单位:
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,更好地体现新时期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的精神风貌,学院自2016年 3 月起启动了院徽设计征集工作。经方案征集、组织评选、征求意见、酝酿修改等环节,来自三设六计设计事务所覃雪松创作的以“腾飞”为主题的设计方案获得广泛好评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,确定为学院院徽,现予以公布,即日起正式启用,具体通知如下:
1.即日起,新制作的宣传品、出版物、纪念品、办公用品、教学资料、会议材料、旗帜、徽章、证书、证件等物资,如需体现学院标识,须使用院徽。院徽相关图形和使用见附件。
2.即日起,学院举办的会议、活动的宣传标志,如需体现学院标识,须使用院徽。
3.即日起,学院在互联网上的网站、微信等平台,须使用院徽。
4.2016年5月底前,原则上要完成院徽的更替工作。
5.在使用院徽时,要严格依照院徽VI系统的制作使用规范,不得随意更改。应强化对学院形象标识的保护意识,积极主动做好院徽的宣传推广工作。
6.院徽是学院无形资产。未经学院授权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院徽及其延展标志用于商业目的。
附:
1.院徽及说明
2.校徽相关设计文件(见附件压缩包)
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
2016年4月25日